下月起惠州贷款买房不需押房产证,已扣押的需与银行协商取回

南方+ 记者 张峰  2016-02-26 10:39

好不容易买了房,入学入户却只能拿着房产证复印件做凭证,这都是购房贷款时房产证被银行扣押所致。随着近日惠州市房管局发布《关于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相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这一局面将得到改善。

《通知》指出,从3月1日起,该局不再支持银行领取房产证,而是由权利人或合法代理人领取,意味着未来将不再支持银行办理贷款扣押房产证。该局产权科科长谢之桂介绍,由于房产证在市民生活中会被频繁用到,为了便利市民,未来将不再支持购房贷款抵押房产证。

此前购房的市民被扣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如何拿回?谢之桂表示,贷款是属于业主和银行之间的约定和协议,政府不便过多干预,还需业主和银行之间协商处理。

业主贷款买房可领房产证回家

近日,市房管局发布的《通知》指出,从下月起,该局在颁发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他项权证时将分开操作,分别由房屋权属人和他项权利人持身份证明、受理凭证领取;或由合法代理人持身份证明、委托书、受理凭证领取。不再支持以往购房市民办理完按揭贷款后由银行直接领走两个权属证的操作形式。

谢之桂说,对于银行抵押,房地产他项权证已经足够,房产证则不必要一同抵押。“购房业主有证在手上,办理很多日常事务就可以方便很多。这也是新《通知》的初衷,更好地方便市民生活。”

这一点在记者采访中得到市民的广泛认同。当前已经入住江北嘉和名苑7年的业主刘先生介绍,自己入户惠州、小孩上学等很多事情,都需要用到房产证。但是由于抵押在银行,只能去银行复印出房产证复印件以办理相关手续。“很麻烦,而且容易丢。”刘先生说,7年间自己去银行复印了好几次。

随着通知在下月的正式实施,购房置业的市民有望将房产证直接领回家。

已扣押的房产证需业主与银行协商取回

具体到《通知》的约束力几何?是否能够完全避免房产证被抵押的情况出现?谢之桂表示有待观察。他表示,通知并非详细的政策,只是在房产证和他权证的发放环节进行改良,改变了以往的既定做法。但对于能否实现完全的根治,业主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不同银行会有不同的贷款要求,如果银行放贷要求抵押房产证,业主也认同,对于这种协议该局也不便硬性要求。

不仅是新购房的业主贷款,对于已贷款购房仍处于还贷周期的购房者而言,被扣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在新《通知》的背景下能否拿回同样引起关注。

届时业主将如何拿回房产证,是否还有配套的跟进措施?谢之桂说,《通知》的实施只是针对3月1日以后新办理的产权证业务,对于此前的情况并未涉及。于银行而言,抵押了他权证就已经足够,没有必要再扣押业主的房产证。再者,银行要完好地保存这么多的房产证其实也是一个负担。

关于银行将如何退回房产证,他直言还需房屋业主和贷款银行双方进行协商来实现。“购房贷款是属于业主和银行之间的协议和约定,政府部门不便过多干预。”谢之桂说,在政策的指导上不支持和不鼓励银行继续扣押。

如何实施?银行方面对这一问题显得谨慎。某国有银行惠州分行相关负责人介绍,政府的新政肯定会遵守,政策如何实施将按规定来。但具体到证件将如何发还,由于涉及的工作量和流程较复杂,还需等待政府进一步的明确要求。

【来源】南方日报

【记者】张峰

编辑 谢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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