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少宏
2016-02-23 07:55
多地共同推进散裂中子源等重大科学工程建设、五市社会信用体系将实现联网互认互罚、海洋经济开发将探索用海“飞地”合作……
近日,在惠州召开的深莞惠经济圈(3+2)党政主要领导第九次联席会议,达成了上述多项区域合作成果,为珠江东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进程又开启了新的里程碑。
自主创新建设两年内建成创新共建共享机制
会议签署了三大合作协议,分别是《深圳市东莞市惠州市汕尾市河源市共建区域创新体系合作协议》、《深圳市东莞市惠州市汕尾市河源市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框架协议》、《深圳市东莞市惠州市汕尾市海洋经济协调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共建区域创新体系合作协议,深莞惠地区将着力共建珠三角国家大科学中心,推进中国(东莞)散裂中子源、中国(深圳)基因库、国家超级计算机深圳中心、中国科学院(惠州)加速器驱动嬗变系统研究装置和中国科学院(惠州)强流离子加速器装置等重大科学工程建设。
与此同时,深莞惠经济圈(3+2)五市将在创新型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创新资源开发共享平台、科技成果相互转化机制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创新人才联合培养机制等领域建设展开共建合作,力争到2017年底建立和完善协同创新平台共享共建机制、创新资源开发共享机制、创新成果相互转化机制、创新服务对接机制、创新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和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互动机制。
到2020年底,深莞惠经济圈(3+2)基本构建推进全面创新改革的长效机制,在市场公平竞争、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金融创新、人才培养和激励、开放创新、科技管理体制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突破,力争在电子信息、新能源、环保、海洋产业等技术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实现跨城互联互通
按照国家及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要求,未来数年,各地要陆续建立起联动社会信用体系。针对这一趋势要求,深莞惠经济圈(3+2)此次也就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达成重大共识。
深莞惠经济圈(3+2)五市提出,在接下来三年时间内将建立企业信用互认机制,实现企业社会信用在区域内互认,力争到2016年,实现信用工作信息的相互交流和企业信息的相互查询;力争到2017年,共同制定“3+2”区域统一的信用信息标准,完成信用信息的分级管理,实现基本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信息定期更新机制,制定信用服务机构跨市服务导则和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通报制度;力争到2018年,建立针对企业和个人的联动奖惩机制,形成较为完善的区域信用管理体系,实现“一市失信、五市受限”。
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框架协议还具体指出,深莞惠经济圈(3+2)将最终实行基础信用信息无偿查询,最大限度实现区域间企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对失信行为依法联合实行公示、降低信用等级、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制约”的区域联动机制。
海洋经济发展共建海洋经济圈探索用海“飞地”合作
深莞惠经济圈(3+2)地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战略节点区域,海洋经济发展潜力可期。面对这一产业蓝海,海洋经济协调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明确提出,区域内五市将深入挖掘深莞惠汕海洋资源优势和海洋经济发展潜力,充分利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和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的政策优势,抢占海洋经济创新发展高地,为深化跨行政区域的海洋经济合作改革发展探索新路径。
其中,在打造海洋经济创新发展体制机制合作试点方面,协议提出,要从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战略支点、打造跨行政区域海洋经济合作创新区的战略高度,深化在海洋领域对资源共享、功能互补、平台共用、城市共建、模式共创等方面的合作与创新,构建高层次海洋综合协调机制、创新集中节约用海方式、建立海域使用权直通车制度、探索“用海飞地”合作模式、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合作和建立统一高效的包括海难救助在内的海洋灾害应急管理机制。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