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利用孕妇医院内行窃,警方提醒提防公共场所“第三只手”

南方+ 记者 祁雷  2016-02-15 21:41

近期,广州海珠警方在打击公共场所内盗窃犯罪专项行动中,连续打掉两个在公共场所盗窃的团伙,抓获9名犯罪嫌疑人。

他们分别在医院和菜市场行窃。警方提醒市民群众注意保管个人财物,提防公共场所内的“第三只手”。

被警方控制的行窃人员。  警方供图

利用孕妇身份假看病真行窃

海珠区某医院妇科B超诊室外,一位女事主与其他候诊人一起坐在走廊两边的椅子上等待叫号。

这时,4名年轻女子,2人在前,2人在后走到诊室门口,走在后面的2人坐在了事主旁边的空位上,走在前面的2人则挤到了事主与诊室门之间的狭窄空间,其中1名大着肚子的孕妇还鲁莽地推开了诊室门。

该孕妇的莽撞行为引起了诊室里其他患者的反感,也受到医生的厉声斥责,事主的注意力也被吸引了过去。

不一会儿,受到斥责的女子叫上其她3名女子,悻悻地离开了诊室。在4名女子离开后,还在候诊的事主突然意识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马上向海珠警方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昌岗派出所民警到场走访群众了解情况,调看医院内及周边的视频监控录像。

经过分析,民警判断,事主的手机极有可能是被挤到她身边的4名女子盗窃的。

派出所迅速将该案情通报给分局便衣侦查大队进行串并分析,民警们发现,这4名女子在广州市内各区的多家医院内都有活动。

经过深入侦查后,民警掌握了4名嫌疑人在白云区的落脚点,并密切关注该团伙的动态。

1月14日,民警发现该团伙的成员离开住处,打车来到越秀区某医院内伺机作案。

民警看准时机,果断收网,一举将陈某(女,35岁,湖南籍)等4名团伙成员悉数抓获。

经审查,陈某等人交代了多次结伙在医院内盗窃他人财物的作案事实。

办案民警介绍,该团伙成员均为同乡,主要成员陈某已怀孕6个月,其余3人均为哺乳期妇女。

“她们在作案时,都是由陈某利用自己是孕妇,一般不会引起人们警惕的特殊身份接近事主贴身盗窃,其他3名成员则在旁边遮挡和接应。”该团伙在作案时还会真的挂号、就诊、缴费,做足“功夫”,然后在缴费排队和候诊的各个环节,利用拥挤或趁事主放松警惕时盗窃。

综合市场内专挑买菜客下手

1月8日中午,一名女事主来到海珠区某肉菜综合市场采购。

她拉着手拉车先在蔬菜档口买了些菜,又来到卖水果的档口。

在她买完水果,伸手进上衣口袋想掏出手机看看时,却发现手机已经不见了。女事主赶紧来到附近的派出所报警。

民警和女事主来到市场,调看了市场内的视频监控录像,发现就在她买菜期间,一名手里拎着一袋青菜的可疑男子就已经在尾随她,当她在水果档口前两手忙活着挑选水果时,该男子就用手中的那袋青菜为掩护,偷走了她口袋里的手机。

通过分析视频,民警发现现场还有3名男子形迹可疑。经对近期的同类案件串并分析,民警发现4名可疑男子涉及市内的多宗市场内盗窃案件。

为了尽快将该团伙一网打尽,民警们加班加点展开调查,在中山市三角镇发现了嫌疑人的落脚点。

1月12日,民警采取行动,将以唐某(男,26岁,广西籍)为首的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随后又将为该团伙收赃的嫌疑人邱某(男,44岁,广东梅州籍)抓获,现场缴获涉嫌被盗手机29部。

经审查,团伙成员交代,他们驾车到广州市海珠、番禺等区,以及在珠海、中山等地的肉菜和综合市场内盗窃作案。目前,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办案民警介绍,该团伙都是选择人多拥挤的肉菜综合市场作案,作案前会先买一些青菜或便宜的水果等拎在手上作为掩护,采用徒手或使用镊子夹取的方式,盗取在市场内购物的群众的手机、钱包等财物。

>>>警方提示

市民要注意保管好随身财物,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要尽量放在胸前或衣服内侧口袋;挎包和背包最好放在身前,不要放在手推车内等视线之外的地方。

对过于贴近自己的陌生人要有所警惕。一旦发现财物被盗,应立即报警。

编辑 范思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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