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个论|春节“租女友”回老家,会为色情交易提供方便

南方+  2016-02-12 09:41

文|吴元中

过年回家最怕什么?长辈逼婚催婚恐怕是不少年轻人最大的恐惧。不管是工作忙没时间找,还是眼光高找不到,在七大姑八大姨面前都不是借口。强压之下,租个女友、男友回家应运而生。尽管“互联网+”的时代里,租个伴侣差不多和网购一样方便,但租伴后线下烦心的事却不少,除了要背台词、打暗号、睡地铺外,从广州租女友回深圳过年,前后费用起码要上万元……(《京华时报》2月10日)

花费上万元租女友,会否对这些租赁者造成经济负担以及把这些钱孝敬父母是否更好不说,为了不露破绽而背台词、打暗号、扮演恋人,所做的一切仅仅是想瞒天过海以欺骗父母,免得父母唠叨、催婚,这应当是人子所为吗?租女友首先会产生正当性疑问和伦理问题。

本来,儿女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一天找不上对象、成不了家,父母的心就一天无法安顿。唠叨子女尽快找上对象、不要太挑剔、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其苦口婆心中的关切苦衷是无可否认的。作为子女应当体谅父母,对父母真心相见,把暂时没找上对象或者还不打算找的原委向父母耐心说清楚,尽力得到父母理解,才对得起父母的一片苦心。退一步说,即使有些父母确实不可理喻,怎么都听不进子女的辩解,也不过把父母的唠叨当作“耳旁风”,这只耳朵进、那只耳朵出罢了。用租女友、欺骗父母的方式来对付父母的唠叨和逼婚催婚,无论如何都是让父母无法接受的。这样做的后果只能是父母知道真相后更伤心,并对子女产生失望与隔阂,不利于相互间增进理解。

当然,也有人租女友不仅仅是对付父母唠叨和催婚,还出于让父母宽慰、免于挂念的良苦用心。即便如此,这种做法的妥当性也是令人质疑的。毕竟,父母需要的是对子女情况的真实了解,而不是自欺欺人的空欢喜。费那么大的心机,用这种公然欺骗的方式让父母获得假宽慰,何如多花些精力、多想些方法与父母增进沟通,得到父母真理解呢?

更有甚者,在是否找对象问题上都造假,对父母都进行欺骗,还有什么事不能造假?对谁不能欺骗呢?租女友哄骗父母,不管怎样都会助长造假和欺骗之风,加重不诚信危机,仅仅从这种角度也是应当遏制的。

除了正当性与道德问题,还有法律问题。据某租女友网站的广州代理刘女士介绍,租女友没有色情,只能拉手搂腰,不接吻不陪酒。“晚上睡觉同房的话,不管你打地铺还是睡沙发,总之不能同床。”(出处同前)

众所周知,正在谈婚论嫁之际的孤男寡女以恋人的名义在同一房间里睡觉,会否像宣称的那样各安其分而不越过约定红线发生非分之举,只有天知道。这种情况无论如何都会为色情交易提供方便,无法防止在租女友交易背后还有色情交易。另一方面,即便有些“女友”洁身自好,也难以防范一些图谋不轨的“男友”侵犯。刘女士称,出租期间需提供身份证原件、照片和紧急联系人,但这样的措施对于那些产生了性冲动并决意性侵的“男友”来说,是无济于事的。租女友交易根本就是滋生违法犯罪的温床。

此外,与劳务雇佣纯粹是雇佣劳动力不同,租女友的实质主要不是提供家政、家教服务之类的劳务,而是具有人身租赁性质,而人身是不能作为租赁对象的。色情交易之所以被禁止,正在于其性质上就是一种人身租赁。就算是租女友交易能以保持在拉手搂腰的限度内,那也只是租赁的深度和程度不同,与色情交易的人身租赁性质没有本质区别。所以,租女友交易本身就有违法并应被制裁和受制止之嫌,不仅是不符合法律要件不受保护的问题。有必要对该问题深入进行合法性探讨并进行法律定性。

鉴于租女友交易存在的这些道德和法律上的问题,且会掩饰违法交易或诱发人身侵权与犯罪,在具有这些危害性的同时,本质上又不过是对家人的一种欺骗,缺乏必要性与正当性,因而有必要对这种交易进行遏制和治理,不能让其肆意滋生并蔓延了。

(作者系法律工作者)

【原标题】春节“租女友”回老家的道德和法律分析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 杨小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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