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悦 2016-02-04 14:28
近日,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对“1.18”番禺失踪女孩被害案犯罪嫌疑人韦某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1月18日下午,番禺区石壁街韦涌村一名小学女生在上学途中失踪,消息传出,无数番禺人在朋友圈转发信息,引发了番禺全城大寻人。直至当晚9时许,番禺公安机关发布消息确认,小女孩已经遇害。
次日中午,公安机关于韦涌村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犯罪嫌疑人韦某某,男,作案时18周岁,广西人。据调查,1月18日中午,韦某某临时起意想找个小女孩来强奸,于是骑着自行车到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广明高速公路高架桥底的道路附近寻找作案目标。
当被害人小女孩陈某某独自一人上学经过该路段时,犯罪嫌疑人韦某某将被害人抱进路边一草丛中,由于担心被害人哭喊被路人发现,韦某某便残忍的对被害人捂嘴、掐脖,致使被害人死亡,随后对被害人进行性侵犯,之后逃离现场回到石壁街韦涌村的出租屋。
当晚,被害人尸体被发现后,番禺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取证,确定韦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连夜在韦涌村进行守候布控,于次日中午抓获犯罪嫌疑人韦某某。
另据了解,被害人被害时年仅10周岁,犯罪嫌疑人韦某某供述其并不认识被害人,与其家人也没有任何矛盾,只是随机对独自上学的小女孩下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