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受贿等犯罪被起诉

央视新闻客户端 记者 程琴  2016-02-03 14:50


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黎平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钱款;违反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央视记者  程琴)

去年3月因涉嫌杀人被羁押

2015年3月21日,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透露,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已退休)3月20日在内蒙古赤峰市境内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羁押。

赵黎平,男,汉族,1951年8月出生,辽宁建平人,197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4月参加工作,1985年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中文专业毕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职研究生班毕业,研究生学历,副总警监警衔。曾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政协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2015年7月31日,被开除党籍。


编辑 黎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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