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正高及以下职称评聘由学校自主决定!

南方+ 记者 吴少敏 周志坤  2016-01-29 08:38

广东高校人事制度大改革要启动啦!

南方日报记者独家从省人社厅获悉,广东即将出台《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方案》,首次向高校下放岗位设置权、公开招聘权、职称评审权、薪酬分配权和人员调配权。

2016年1月起,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5所高校率先试点,启动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只要符合国家和省的政策,高校用人拥有更大自主权

那么,这次改革将会给高校带来什么影响?备受关注的青年教师“青椒”群体是否能获益?

新政干货:五个“下放”


高校招什么人,拥有更大自主权

政策:由高校自主确定岗位总量,自主设置岗位结构比例,自主设置岗位标准,自主决定聘用人员。支持分类设岗,可自行设立教学岗、科研岗、教学科研岗及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和社会服务等专职岗位。

解读:绝对的利好消息!以后高校可以根据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自主设置岗位、自主引进人才。


人才招聘过程,高校自己操作

政策:由高校自主决定公开招聘人员的招聘时间、自主公布招聘方案、自主组织考试(考核)、自主公布考试结果、自主公示拟聘人员、自主确定聘用结果,自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解读:以后招聘人员,时间、方案、考试、公布成绩和签订合同,全部由学校执行。


职称怎么评,高校来确定

政策:由高校自主制定正高及以下职称评聘标准,自主组建评聘机构及评聘专家库,自主开展评聘工作,自主颁发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解读:正高及以下的职称评聘,由学校自主决定。


薪酬分配更灵活

政策:在现有财政保障政策不变的基础上,由高校自主确定绩效工资总量,自主确定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自主确定具体分配方式,自主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与教学、科研成果挂钩,重点提高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人员的薪酬,对教学、科研人员的收入实行下线保底、上不封顶。

解读:前段时间,高校“青椒”的生存状态,引人关注。

人事制度改革后,高校的工资方案会更加灵活,收入实行下线保底、上不封顶。也就是说,有能力的老师,完全有可能成为“土豪”。


人才流动更顺畅

政策:引进人才的流动调配,取消年龄限制,由高校自主审核档案、自主办理、自主引进。

解读:一些年龄稍高的“人才”,往往是高校急缺的学科带头人。以后,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年龄不再是门槛。


高校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

1 完善人员考核晋升及退出机制

强化合同管理和聘期考核,建立与岗位分类管理相结合的评价考核机制,探索差异化、个性化考核办法,将师德品行、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创新创造及成果转化等作为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奖惩晋升、岗位调整和续聘挂钩。聘期考核特别优秀的,允许越级竞聘;聘期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转岗、低聘或合同自然终止不续聘,形成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

2 完善服务保障机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坚持“一校一策”、分类指导,加强对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跟踪服务,主动上门开展人事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推动高校建立衔接顺畅、运转协调、科学高效的现代人事管理制度,确保程序规范、管理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建立省高校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在省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专区设立高校服务专窗,配备服务专员,为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入户、社保、医疗、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出入境、外籍人员工作就业证件等分类别、个性化服务。支持和优先安排高校专业技术类出国(境)培训项目。鼓励高校为高层次人才建立年金制度和购买商业保险。

权威解读


省人社厅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劳帜红:

下放人事管理权,要立足改革走在前列

南方日报记者:为何要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

劳帜红:去年4月10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意见》(粤发〔2015〕3号)。4月23日,胡春华书记主持召开全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强调向改革要动力,聚焦深化改革,推进制度创新,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高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朱小丹省长在会上提出“四个自主”的明确要求,即要引导和支持重点建设高校在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范围内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聘用条件、自主开展职称评审、自主调节绩效工资。2015年7月13日,温国辉副省长在省人社厅调研时,要求人社厅解放思想,大力推进人社领域各项改革。这都要求我们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为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作出贡献。

南方日报记者:此次高校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有什么特色?

劳帜红:我们坚持走在前列、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务实管用、大胆突破的原则,着眼构建充满生机活力的现代人事管理制度,赋予高校充分的人事管理权限,激发高校人才队伍活力,促进高校事业长远发展。

《方案》共九条,提出“五个下放、两个完善、一个加强”的意见,即下放岗位设置权、下放公开招聘权、下放职称评审权、下放薪酬分配权、下放人员调配权,完善人员考核晋升退出机制、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

《方案》以下放人事管理权限为核心,着眼发挥高校主体作用,健全岗位管理、人员聘用、人才评价、绩效考核、分配激励、人员流动和退出等制度,涵盖高校人事管理“进、管、出”等各个环节,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增强了政策合力。同时,按照“放权不放任、管好不管死”的原则,提出政府人社部门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管的措施。

南方日报记者:与以往相比,将重点突破哪些高校人事管理领域呢?

劳帜红:我们充分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又在其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创新突破,走在了全国前列。具体体现在“四个突破”:一是一次性向高校下放五个人事管理权限,在放权范围和力度上实现新突破;二是向高校下放公开招聘权,推行“七个自主”,即由高校自主决定公开招聘时间、自主公布招聘方案、自主组织考试(考核)、自主公布考试结果、自主公示拟聘人员、自主确定聘用结果、自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上实现新突破;三是向高校下放职称评审权,推行全系列“四个自主”,即由高校自主制定职称评聘标准、自主组建评聘机构及评聘专家库、自主开展评聘工作、自主颁发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在探索建立高校人才自主评价上实现新突破;四是将所有前置审批事项全部改为事后备案管理,简化办事程序,在管理服务方式上实现新突破。

南方日报记者:人事部门的权限,“下沉”到高校。要怎样保障高校用好人事管理权呢?

劳帜红:下放的五个管理权限均属省以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权限,不涉及国家事权,属于国家事权的仍按原渠道办理,国家和省的人事管理政策没有改变,要严格执行。下放人事管理权限后的监管服务问题,要坚持放管结合,下放权限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履行监管职责,主动指导服务,确保放得下、接得住、推得动、办得好。有权必有责,试点高校自主行使这些权力,同时要负起相应的责任,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主动接受监督。

■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时间表

省人社厅透露,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试点,第二阶段是覆盖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

1 试点期1年

为了更稳妥推进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先在粤发〔2015〕3号文遴选认定的重点建设高校和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所属高校中,选取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5所高校,从2016年1月起先行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时间为期1年。

2 覆盖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

试点结束经总结评估取得可复制经验后,根据粤发〔2015〕3号文确定的高校,改革将推广至7所重点建设高校和7所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所属高校,共14所,其中部属高校可参照执行。

【记者】吴少敏、毕嘉琪、周志坤

编辑 杨小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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