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高考替考渎职案已有12名被告被判有罪

新华社 记者 胡锦武 赖星  2016-01-27 16:58

华社南昌1月27日专电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27日在江西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披露,检方已对“6·7”高考替考渎职案中的23名被告提起公诉,法院已对其中12人作出有罪判决。

2015年6月7日,媒体曝光江西高考替考事件后,社会对此高度关注。此后,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介入调查,有关区(县)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涉嫌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受贿、行贿等犯罪23人。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介绍,这是一起由外省替考组织在网上招揽高校在校学生或已毕业学生,通过请托江西省高校教师和社会中介人员、串通南昌市部分辖区招考办及医院有关工作人员,弄虚作假,为外省籍考生在江西违规报名、体检、从而实施替考的有组织、有预谋的高考舞弊案件。

目前,法院已对12名被告作出有罪判决,其余案件正在审理中。


编辑 张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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