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 2016-01-23 12:22
因怀疑妻子与冯某有染,揭阳籍男子王某利用妻子微信将冯某骗至约定地点,伙同他人对冯某进行殴打禁锢。因触犯刑律,王某及其同伙均锒铛入狱。
经鹤山市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7月14日,王某纠集陈某、黄某(另案处理)到其居住的房间,将妻子刘某捆绑并禁锢在房间内。同月16日18时许,王某通过妻子刘某的微信,以刘某的名义将冯某骗至沙坪街道某酒店305房。王某伙同张某、王某君在房内,对冯某进行殴打、捆绑,实施禁锢。当晚23时许,民警接冯某家属报案,到该酒店将王某、张某、王某君三人抓获,并解救出冯某。其后,民警根据王某的供述,将陈某抓获,并解救刘某。经检验,刘某因被捆绑、禁锢受伤,达轻微伤;冯某被殴打致伤,达轻伤二级程度。
鹤山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王某君、张某、陈某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及本案的实际情况,法院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判处王某君、张某有期徒刑1年,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