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体育设施应向市民开放

南方+  2016-01-22 09:03

周末想锻炼身体,难以找到合适的运动场地,而家附近的学校,场地全部闲置,是否可以将场地开放给市民呢?两会中有政协委员提出,可制定《珠海市学校运动场所设施对外开放管理规定》,解决各方矛盾,促使校园体育设施开放。

该委员也表示,目前学校运动场所设施向社会开放,可能还存在着观念、安全、管理和资金问题。多数学校都是由政府投资兴建,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必须破除学校运动场所设施只能归学校使用的错误观念。学校担心开放后导致体育器材加速老化或遭破坏直接影响体育教学工作,从而增加设备更新费用等。

对于该困境,委员提出,可制订《珠海市学校运动场所设施对外开放管理规定》,政府设立学校体育资源向社会开放专项资金,根据学校运动场所的开放项目、开放时间核定管理和设施维修经费,定期给予补助。充分发挥社区(村居)的作用,社区(村居)开展宣传动员,尽可能组织有序的健身活动,群众可凭社区证明办理健身卡后进入学校健身,教育健身群众爱护学校设施,自觉遵守锻炼时间,服从管理。学校加强人员培训,配备管理人员,加强对体育健身活动的日常管理;学校制定岗位职责,明确开放场所的门卫、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香洲区目前已经开始在部分学校试行开放,则可以进一步推广。

(南方都市报 朱鹏景)


编辑 胡净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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