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江门两会|130件行政案由负责人出庭48名“一把手”应诉

南方+ 记者 蒋臻 罗忠明 罗韵姿  2016-01-22 08:48

数据:2015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5339件,审结49417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10%。其中,各类刑事案件4466件,民商事案件29354件,行政案件568件,审判监督案件44件,减刑假释案件2173件。

21日上午,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叶柳东在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2015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5339件,审结49417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10%。

行政案件

个人胜诉率18.16%

叶柳东表示,2015年全市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4466件,同比增长6.70%。其中杀人、抢劫、绑架等案件160件,判处罪犯256人,依法审结朱典华杀警案、潘贵康杀人强奸放火案、黄立新杀人碎尸案等暴力犯罪案件。此外,全市法院还审结毒品犯罪案件747件,审结贪污、贿赂、渎职、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62件。未成年人罪犯方面,2015年全市法院共判处未成年罪犯172人,95名未成年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适用率达55.23%。

叶柳东表示,2015年全市法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29354件,涉案诉讼标的额162.95亿元,同比上升38.27%。全市法院审结各类行政案件568件,全年集中管辖受理行政案件511件,同比大幅增加39.24%,公民个人的胜诉率提高至18.16%。全市共有130件行政案件由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一把手”出庭48人,其中江门市副市长出庭应诉为全省首例。

江门市中院共审结各类审判监督案件44件,减刑假释案件2173件,开庭率达30.80%,同比上升27.68个百分点,开庭人次同比增加10.8倍。顺利办结了全市第一宗罪犯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

全市组织清理

三类积案1173件

叶柳东表示,去年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12600件,执结标的24.48亿元,组织开展全市法院“金融债权、涉民生、一年以上有财产可供执行未结案件”三类积案清理,共清理积案1173件,执行到位金额2亿多元。查询冻结3910万元被执行账款,成交首单网上司法拍卖,并核对、补录未结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信息41680条,对4案4人追究刑事责任,对117案117名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采用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惩戒措施,督促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去年5月1日施行《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全市法院登记立案26427件。力推诉讼文书电子送达,将全市律师纳入电子送达范围,全市法院通过电子送达案件5257件,当事人确认7598人。

全市法院共公开裁判文书20319件。“12368”诉讼服务热线全年共接听群众来电2092个,呈转并办结诉讼事项2092宗,有效解决当事人联系法官、案件查询、诉讼咨询、信访投诉等问题。继续落实微博两级法院轮值制度,开通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案件庭审微博直播。向社会公布年度十大案例,首次评选行政案件十大案例,发挥典型案件的价值引导。

全市法院

推动司法改革

叶柳东表示,2015年为做好全面司改准备工作,制定《法官助理选任及管理暂行办法》,任命首批法官助理15人。开展“人财物”统一管理前期准备,盘点各类经费账户,核清资产,理顺财务管理。

2015年,全市法院还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制定《刑事、民事审判案件统一分案操作规则》,起草《全市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方案》,组建“1+1+1”审判单元,争取配齐审判辅助人员,推进“助理到位,法官归位”。落实人民陪审员机制改革,拓展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市中院首次引入人民陪审员参审一审刑事案件。

提高公正司法水平方面,叶柳东表示,2015年共审结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3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1件。全市法院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6170件。聘任13名廉政监督员,强化法院外部监督。

编辑 潘伟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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