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重奖“举报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最高奖30万

南方+ 记者 牛思远  2016-01-21 11:02

今日,南方+记者在广东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举报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据说,该《办法》简化申请奖励的程序,大幅提高了举报13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奖励标准,最低奖励金额2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简化举报程序

举报违法行为一经查证属实即可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申请奖励,无需等到案件查处完毕。同时,举报者也可以自主选择等到案件查处完毕后按照涉案违法产品的货值比例来计算奖励金额。

●提高奖励金额

举报线索按其有效性、可靠性划分为三级,对三级举报最低奖励金额不低于2000元,二级举报最低奖励金额不低于5000元,一级举报最低奖励金额不低于8000元。每起举报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相比此前举报一般违法行为的奖励最低100元,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奖励由省局统一发

无论所举报的违法行为是由广东食品药品监管局直接查处还是交由市县局查处,均在查证属实后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予以奖励。

举报方式

 网络举报:http://www.gdda.gov.cn/sofpro/12331/center.html

电话举报:12331

信函举报: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之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邮编:510080

来访举报: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之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接待室

【通讯员】石耀轩


编辑 陈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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