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甘雁娜
2016-01-19 16:57
1月18日,记者从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获悉,为贯彻实施全面二孩政策,进一步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适宜的生殖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该局印发《关于实施两孩政策后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对符合再生育条件,已经采用宫内节育器避孕措施或输卵/精管结扎避孕措施的育龄人群,准备生二孩的居民可到相关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施行有关手术终止“上环”或“结扎”,手术免费。
已采用宫内节育器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
准备再生育的育龄妇女可到辖区内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取出宫内节育器手术,手术免费。凭“身份证”申请施行手术,不凭“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施术。
已采用输卵/精管结扎避孕措施的育龄人群
镇(街道)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主动通知该类人群办理再生育申请,并做好再生育审批,安排对象到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或指定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手术免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凭“再生育审批证明”为对象施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醒:
对不符合再生育条件,已经采用宫内节育器或输卵/精管结扎避孕措施要求终止现有避孕措施的育龄人群,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终止现有避孕措施,如果终止现有避孕措施的,手术费用由本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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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费结算方式
(1)采取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的办法,由镇(街道)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例数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流程是居民先到辖区镇(街)卫生计生局开具记账单,凭记账单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服务。
(2)服务对象到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获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然后凭该机构发票和病历(证明)回所在单位或辖区镇(街)卫生计生局审核符合规定后,按相应标准给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