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残疾儿童少年可享15年免费教育

南方+  2016-01-19 09:12

 南都讯 记者张在欢高明区将实行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工作,现正公开征求意见。记者昨日从高明区政府获悉,区教育局草拟了《转发市府办关于印发佛山市实行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待审稿),如市民有意见请在1月26日前提意见和建议。

  开学一周内监护人可办申请

  根据方案,幼儿园阶段将免除保教费,每生每年8900元,3年合计共26700元。高中阶段教育,将免学杂费、课本费(含作业本费),普通高中每人每年4400元,3年合计共13200元,中职学校每人每年4000元,3年合计共12000元。

  按照方案,每学期开学一周内,符合申请要求的学前阶段残疾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填写《残疾儿童学前阶段免费教育对象审批表》,要求高中阶段残疾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填写《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对象审批表》,并提供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残疾人证、学籍证明等材料,上交至所在学校(幼儿园)审核。各镇(街道)教育局分别于每年的3月15日和9月30日前将所有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审批,区直学校直接上报区教育局审批。

  高明籍市外就读者也能申请

  此外,具有高明区户籍,并在市外幼儿园、普通高中和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于每年3月和9月凭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佛山市户籍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市外学校免费资金审批表》到区教育局进行申请和审核。

  据了解,目前相关方案正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市民可在2 0 16年1月26日(星期二)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区教育局教育科:联系电话:88239220;电子邮箱:840440814@qq.com。


编辑 万稳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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