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开展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茂名日报  2016-01-13 09:54

根据广东省工商局《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的规定,我局在全市开展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展活动的原则:自愿参与。

二、参加活动的主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业生产者。

三、参加活动的条件:(1)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一年以上,有专门的合同管理制度;(2)能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达100%;(3)没有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4)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其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在省工商局“守重公示系统”上公示。(5)已获得2014年度公示的企业,如未按时录入本企业2015年上半年合同签约履约数据的,请在提交2015年度公示申请前补录。

四、受理期限:即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

五、申报方式:(1)登录广东省工商局网 “守重公示系统”(网址:http://wsnj.gdgs.gov.cn/aicccps/),如实填报公示申请,并下载打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到企业登记注册的工商局市场合同科(股)。(2)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可到原登记工商局市场合同科(股)领取《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报。

咨询电话:0668-2281865。

茂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1月13日


编辑 陈梅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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