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中院受理首例网络销售侵权案 促15被告与原告达成调解

汕尾日报  2016-01-10 10:41

在网络销售迅猛发展的今天,网上购物在给公众带来快捷便利的同时,也给不法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带来可乘之机。日前,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一宗淘宝商家涉商标侵权案件,并促使被告19家淘宝店中的15家与原告公司调解成功,停止对原告公司商标专用权侵害,并赔偿经济损失。这是汕尾市法院受理的首例涉网络销售侵权纠纷案件。

发现48家网店侵权“505”锁

义乌爱雅伦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公司”)是“505”(锁)商标的注册专用权人,在对淘宝网上涉“505”商标侵权的网店进行搜寻过程中,发现有48家之多,其中陆丰籍经营者有19家,均在上海经营。48家经营者在其网店上均发布着“505抽屉锁”的广告标语,以及刊登带有其商标标识的抽屉锁广告图片,消费者无法通过所发布的信息辨认真伪。义乌公司购买了这些网店的产品后,发现产品包装盒上显示的生产商居然是上海某锁具公司,而所印刷的厂家电话、商品代码均为虚假,锁具上却明显标志着由义乌公司公司享有的“505”商标标识。于是,义乌公司将这些淘宝网商家告上法庭。

法官电话调解成功15家

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起网络销售侵权案。民三庭法官在查看19家被告信息后发现,这些网店经营者年龄均呈年轻化,没有已经涉案侵权的法律意识,也不懂得最低限度的注意义务。法官与一些被告联系发现,他们几乎都未保留有进货单据,也无法对进货过程清楚陈述,只晓得有货就进,有利益就销售,也不问货是哪里来的,价格为何如此便宜。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开始联络多名被告开展调解工作,发现各被告之间并无联络,且都在外地,无法像普通系列案一样集中调解,只能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一个个进行。调解过程中,让承办法官啼笑皆非的是,多名被告在接到法院电话后,表示不相信是法院致电,怀疑拨打电话者为诈骗集团,称其没有做任何犯法的事,然后便直接把电话挂断。面对这些缺乏法律意识的年轻被告,法官知道只有多打电话,耐心释法,分析利弊,把前因后果讲透彻了,调解也才有望。

面对这些内容一致、主体却不同的案件,想要促成各案的调解,耐心、重复成了硬道理。一个月下来,几百通电话,承办法官从被挂电话,到讲解何谓商标权,到如何构成侵权、侵权损害如何计算,再到相关判例介绍以及调解判决利弊分析,每个案件如此一而再的重复释法,终于让被告们信服、后悔、认错,最终15家定下各自的调解方案。

法官说法

网络售假情节严重入刑

网络销售假货的内容远远不止是一把小锁、一只小笔这么单一,被诉后也不仅仅是简单赔钱了事,达到一定程度的还会入刑。

网络售假行为日渐猖獗,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如何才能更好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法官认为,网络平台运营商应加大对网站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网店经营者应自觉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切勿以身试险;消费者应培养健康的消费观念,不贪图小利,增强维权意识。

法官提醒,在发现产品被侵权时,要正确开展维权行动,首先要固定证据,确定被告。维权者可以要求网络交易平台的运营商协助,提供网络销售商实际经营者的信息,以确定实际侵权者身份。最后确定管辖法院,递交诉状。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涉信息网络的侵权行为的侵权行为地包括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以及被侵权人的住所地。而本案中,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属于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具备管辖权。

【原标题】陆丰淘宝商售假惹官司  我市法院受理首例网络销售侵权纠纷案,促15被告与原告达成调解

【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邓帼梅

编辑 黄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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