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有奇葩证明?国务院的通知能彻底根除它吗?

南方+  2016-01-07 15:00

为什么会有奇葩证明?

何为奇葩证明?简言之,就是那些不必要的、没法办的证明,或者是必要,但要办下来却难于上青天的证明。几乎每个人都是奇葩证明的受害者。为什么奇葩证明何其多?

“知道”(nz_zhidao)跟你谈谈为什么会有奇葩证明。

2015年10月22日,陕西西安,一位老人走失后死亡,面对家属疑问,救助站要求证明“你爸是你爸”。(CFP/图)

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相关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通知要求,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坚决克服服务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舆论对此反应积极,因为终于要向奇葩证明开刀了。


何为奇葩证明?简言之,就是那些不必要的、没法办的证明,或者是必要,但要办下来却难于上青天的证明。有专家如此总结,“奇葩证明”从内容上大致可分三类:一是身份证明,比如证明“你妈是你妈”一类的亲属关系证明等;二是行为证明,比如有无婚姻证明、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三是审批事项证明,比如两种证明互为前置条件的情况。


几乎每个人都是奇葩证明的受害者。早前,广州一位政协委员公开展示了一幅《“人在证途”图》,长达3.8米,包括常用的103种证件,真是“人生不满百,要办百个证”。还有人在网上晒出“行政审批长征图”,上百个章、200多个审批日令人徒叹“一个项目的命运太艰难”,再比如“准生证”带来的烦恼,手续流程五花八门甚至相互“打架”,“办准生证比生孩子的周期还长”。由此人们感叹:“中国人不是在办证,就是在去办证的路上。”

必须澄清的一个事实是,人们反对奇葩证明,并不是说人们反对任何证明,作为确认个人身份、资质的凭据,证件是法治社会的必需。人们反对的只是不必要证明的叠床架屋,是办证背后的权力设租寻租,是程序繁琐、态度恶劣的“门难进、脸难看、证难办”。这确实是一个亟需思考的问题,为什么奇葩证明何其多?

奇葩证明的根源

常听在社区居委会工作的朋友抱怨,几乎每天都有人到居委会开各种奇葩的证明:证明“没有违法犯罪”,证明“你就是你”,证明“你妈是你妈”,证明“你还活着”,证明“老两口是老两口”……居委会实在是不堪其重。

什么都要居委会开证明,首先是政府部门固守传统思维,管理落后,凡事都想着其他单位干;但更主要的是,转移责任、规避义务,将核实认证的责任转嫁给基层社区承担,社区的章就成了“万能章”。

其次,证件背后暗藏利益。办证,是职能部门的一项权力,给你办还是不给你办、审批的速度快还是慢,都有很大的调节空间。因为自由裁量权大且缺乏有力监督,部门领导、经办人就有了很大腾挪的空间,由于有利可图,有空可钻,一些部门和单位的少数工作人员便借机刁难民众,吃拿卡要、谋取私利。日前,《人民日报》刊登许多读者关于办证难的来信,自己去办证,就受到各种刁难办不下来,说什么“规定就是这样的”,可一旦红包拿上去,或找个熟人帮下忙,三下五除二就办下来了。

第三,权力的慵懒,慢作为、懒作为、不作为。不少办事机构官僚作风严重,一是态度恶劣,办个证件需要什么材料不给你一次说清,挤牙膏般告知,非得让人折腾,跑冤枉路、受窝囊气。去年央视曝光河北一小伙为了办护照,从北京到老家往返六次,跑了三千公里才办好,想想令人发怵。二则政策的出发点不是老百姓怎么方便怎么来,而是公家怎么省事怎么着眼,比如明明能共享的信息非得要你再次去开个证明,很多无法证明的证明却要你去开个证明。

第四,信息未实现共享,地区、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壁垒。如很多公民信息,政府部门之间完全可以通过互联互通等简单的技术手段完成的信息印证工作,但大家“各自为证”:个人有身份证,亲属关系凭户口本,社保有社保卡,生育情况找计生办,税务又是另一个系统……这就造成老百姓不断地在政府部门之间“跑断腿”“磨破嘴”,甚至有的还需要在“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之间进行循环证明和重复证明。

新华社 徐骏/图

如何破除“奇葩证明”?

奇葩证明害处无穷:给老百姓添堵,折损政府公信力,可怕的政务成本严重打压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权力寻租背后的腐败,找关系、讲人情破坏规则与制度信仰……显然,破除奇葩证明已刻不容缓。

奇葩证明的背后,其实就是权力与权利的关系。办证,本来应该是权力服务于权利,落脚点应是方便管理、更好服务;然而奇葩证明却是权力对权利的刁难与侵犯,是权力傲慢、权力腐败下权利的步履维艰。杜绝奇葩证明,其核心在于明确权力与权利的关系,在于管住权力任性,实现权力的规范运行。

此次国务院下达《通知》,对症下药,改革力度大、精准度高。一则,管住权力任性。《通知》中有两项硬措施“列目录”“砍证明”,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目录;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要坚决砍掉。目录,也是一种“权力清单”,让“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任性”的权力将被套上制度的“辔头”。

不过,应看到,我们从不缺乏规章制度,缺的是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很多时候,规章制度就像“松紧带”,弹性非常大。比如说,给某个企业做审批事项,有法定期限,一天内可以办结,一周办结亦可,这并不违背“权力清单”,但一天与一周之间便有很大的“拿捏”的空间,对于很多企业来说,一个项目耽误一天的成本或许就高达数十万元乃至更多。因此,规范权力运行就显得非常重要。

此次《通知》第三项硬措施是“简流程”,在现有政务大厅基础上,实现功能升级,,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交“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消除“中梗阻”,既缩短办理时限,也能有效保障权力的规范运行。除此之外,《通知》还有“推共享、促协同、网上办”等技术性改进,亮点多多。

因此,我们愿意对此次改革保持谨慎的乐观态度。之所以是“谨慎”,是因为积弊之深,也许不是一次《通知》就能彻底根除的。一次从上到下的运动,或许可以在短时间内立竿见影,扫除作风之弊、行为之垢,但是要从根本上改变作风、行为之后的权力观、价值观等“总开关”问题,却需要长久的努力、漫长的过程。

诚如前文所说,这说到底还是权力与权利的关系。我们还得从多方面着手,从根本上厘清公权力从何而来、为谁服务、由谁赋予等问题。试想,如果哪一天公职人员办事不认真,老百姓有权让他下台,他还敢颐指气使吗?

【来源】南周知道微信公众号,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编辑 黎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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