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6 08:27
广州日报讯 (记者周文吉)今年元旦前有关部门开展了部分应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21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其中,内在质量不合格食品18批次,有8批次来自佛山企业,占比44.4%。
这8批次食品涉及了蔬菜及蔬菜制品、冷冻饮品、饮料以及餐饮食品等四大类。其中,蔬菜及蔬菜制品不合格2批次,分别是高明区杨和镇笋坑凉果厂2015年8月3日生产的规格为1500g/瓶的甜酸姜,该产品查出二氧化硫超标,还有沃尔玛(广东)商业零售有限公司顺德东乐路分店2015年10月23日销售的浦瓜,该农产品氧乐果超标。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抽检出4批次不合格餐饮食品均来自佛山企业,其中有3批次的馒头类食品检出铝。佛山宝嘉酒楼有限公司2015年8月18日生产的规格为250g/份的馒头、核桃麦皮包,检出铝。佛山潇湘粤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250g/份的南瓜馒头检出铝。此外,佛山市汤臣饮食管理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250g/份的鲩鱼肉(生),检出孔雀石绿与隐性孔雀石绿之和。
目前,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