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郭文君 2016-01-06 07:21
近日,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市首个政府规章立法项目——《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明确了乘客无票、持无效车票的,应当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交票款,并提出禁止携带充气气球或者宠物(导盲犬除外)、家禽等动物乘车。
东莞市轨道交通2号线将于今年开通试运营。基于城市轨道运营空间封闭、客流密集等特殊性,《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对影响运营秩序八种行为予以禁止:
在车站及出入口、通道内无照设点、乱摆卖;
在车站、列车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许可悬挂、张贴宣传品;
在车站、列车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携带充气气球或者宠物(导盲犬除外)、家禽等动物乘车;
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或者携带点燃的卷烟、雪茄、烟斗;
在车站、列车或者轨道交通其他设施内乞讨、卖艺、捡拾垃圾;
携带严重异味水果(食品)及其他妨碍公共卫生、影响车站或列车环境卫生的物品;
其他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行为。
(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