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卢轶 2016-01-04 20:07
笔者1月4日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佛山市南海区首宗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政策执行的地块,日前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利挂牌成交。作为全国33个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之一,南海区的这个地块成交,标志着试点工作进入实操阶段。
该宗成交地块为大沥镇太平村北海股份合作经济社所有,规划用途为科教用地,面积28.93亩,出让年限为30年,成交总价5786万元,地块单价达200万/亩。根据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要求,南海区政府将按地块成交价的10%向村集体收取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充分体现“同权同价,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改革精神。
据悉,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要求,2014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国选取33个县(市)行政区域进行试点。南海区是广东省唯一一个被纳入的试点。
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南海区积极构建“1+N”入市试点政策体系,稳慎有序推进各项试点改革任务,出台了入市试点实施方案、入市管理试行办法、增值收益调节金与税收征收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完善手续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开展了地块基础数据和入市主体意愿两项基础调研;统筹做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调整,并争取于2016年底基本完成全区建设用地范围的控规全覆盖。
为了规范公开交易,完善交易平台建设,南海区印发实施了《2014年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建立统一地价体系整合用地信息,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在探索产业载体开发与利用中,积极探索集体土地整备与开发,初步拟定整备管理办法,不断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据悉,南海区将继续深入推进试点各项任务,最终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利修法的改革成果。
【采写】记者 卢轶 通讯员 祝桂峰 杨德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