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执行医保新政: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至50万元

湛江日报  2016-01-02 08:37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湛江市从今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2016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取消一档和二档缴费划分,原一档和二档的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统一调整为2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加大病保险合计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统一调整为50万元。

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调整城乡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后,缩小了城乡与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差异,体现了制度公平,参保居民住院和特定门诊治疗报销限额标准调高,参保者医疗负担进一步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受益程度更高。

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同时提醒各位市民,一些参保居民以为参保后只有在住院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报销,其实,我市参保居民可以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特定门诊统筹待遇。从2015年12月1日起,我市扩大门诊特定病种范围,特定门诊新增6种重性精神疾病病种,分别是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治疗上述6种门诊特定病种不设起付线,按同级别医院支付比例报销。这意味着,重性精神疾病病种待遇虽在门诊接受治疗,但医保报销时,是享受住院的待遇,这将大大减轻患者的经济压力。



编辑 刘稳
创造更多价值
更多精彩尽在南方+客户端
立即打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