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超200名“两癌”贫病妇女获助 患宫颈癌和乳腺癌,符合条件者可申请资助

南方日报 记者 宋芾  2015-12-31 14:14

近日,为期3年的“关爱女性健康,共建幸福家庭——汕头市贫困妇女‘两癌’救助”的锦峰公益行动启动。活动是为帮助罹患“宫颈癌、乳腺癌”的汕头贫困妇女积极就医,早日康复。

捐助方为此将在3年项目执行期内每年捐助200万元,每年也将有不低于200名贫病“两癌”妇女受助。

据了解,凡是汕头市户籍的医保参保妇女,同时持有低保证明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贫困证明,经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诊断患有宫颈癌、乳腺癌,并在活动开始之日之后,由该医院实施手术的,经过审核符合条件,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将发给患者“锦峰公益”救助金。

救助标准要视病人医疗费用扣除医保可报销的部分之后,个人负担的部分而定,但最高不超过10000元。

符合条件的患病妇女除了需要提供低保证明或相关贫困证明,还需要携带疾病诊断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妇联提出申请,由区(县)妇联出具审核意见后,上报给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务科,再由该院对病情进行审核之后,最终根据审核批复的方案发放救助金。

 


编辑 吴文加
创造更多价值
更多精彩尽在南方+客户端
立即打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