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出问题!仲恺高新区5镇办人社所所长违纪被处分

南方+ 记者 杨振华  2015-12-29 10:02

昨日下午,仲恺高新区纪委在区纪检监察审计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通报了近期区纪委案件查办情况。今年7月份被立案调查的5个人社所所长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被处分的原因都是涉及超标准工作用餐。

陈江人社所所长

还用公款送礼

月27日,仲恺高新区纪委公布了仲恺区内五个镇办的人社所所长均因涉及违纪问题,被立案调查。时隔5个月后,仲恺纪委公布了处理结果。陈江人社所所长黄伟荣、惠环人社所所长郭小玲、沥林镇人社所所长杨秋青、潼侨镇人社所所长王子宏和潼湖镇人社所所长黄智勇等5人均违反廉洁自律、财经纪律,他们作为党的领导干部,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背党尚俭戒奢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依据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察与审计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5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5人违纪原因的共同点都是超标准工作用餐。其中,黄伟荣、郭小玲和杨秋青等3人还擅自决定发放车辆补助,杨秋青、王子宏和黄智勇等3人涉及利用职务便利在单位报销个人车辆费用。除了以上的共同问题,黄伟荣还用公款送礼。但通报并未讲明5人具体用餐超出标准多少,报销了个人车辆费用多少,也没有讲黄伟荣用公款送了什么礼给谁。

还有8名被调查干部

未公布处理结果

今年7月、9月和10月,仲恺纪委分别公布了15名干部被立案调查,其中级别最高的是仲恺高新区政法委副书记张赤戎。11月份,仲恺纪委通报了陈江街道办林业站站长黄志锦和陈江街道办水利所所长冯镜光的处理结果,两人均因在工作日中午与本站多名工作人员聚餐饮酒,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时也违反仲恺相关工作纪律。

最终,黄志锦被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冯镜光还因个人私利与村民、村干部发生激烈争执,出言辱骂村民,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冯镜光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目前,仍有8名干部的处理结果未公布。去年,仲恺纪委共通报了12名干部被调查,在年底,仲恺纪委最后公布了其中11名干部的处理结果,只有11月份立案调查的仲恺高新区人大政协办公室副主任叶扬至今没有公布处理结果。

仲恺纪委在通报中提到,及时通报案件是为了进一步防范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充分发挥案件查办工作的警示教育作用。

(南方都市报)

编辑 谢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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