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可用公积金到中山贷款买房

深圳新闻网 记者 谢丽雯  2015-12-29 07:51

近日,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增加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作为我市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对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明年元旦(1月1日)开始,深圳市民可以使用深圳的公积金贷款到中山购房!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通知》内容显示,自2016年1月1日起,该中心增加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作为我市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对象。”

这意味着,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深圳购房者可以使用深圳的公积金贷款到中山购房。自此,中山顺利对接珠三角8个城市实现中山购房异地贷款。但需要注意的是,深中两地尚未完全实现互贷,即中山人不能使用中山公积金在深圳购房。


编辑 李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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