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7 23:10
每年9月至次年4月底都是森林特别防火期。步入本年度特别防火期已近百日,期间全市仅发生1宗因移动塔台短路导致的山火。
然而,对梅州基层党政及一线林业工作者而言,上一年度特别防护期山火肆虐的情形仍历历在目:8个月时间内发生山火87宗,受害森林面积820.58公顷。从数据来看,山火多发态势未得到遏制。
今年9月14日,《进一步加强梅州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的意见》一经出台就被冠以“史上最严”的头衔。一场上下同时动员起来的年度防火攻坚战随之打响。
“十年树木”,而毁林则在一瞬。随着北风刮起,山草干枯,冬至、春节、清明等节气或节日接踵而至,发生森林火灾的概率随之增加。最大限度地避免山火发生、减少山火造成的损失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推动移风易俗,提高群众的自觉防护意识,又需要从制度上堵好防火责任的漏洞,打造有战斗力的巡防队和灭火队。
能否真正告别那个山火频发的“去冬今春”,要在行动中找答案。
教
山火多发态势
未得到根本遏制
“八山一水一分田”是我市的现实写照,也意味着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任。全市现有林地面积1825.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3.55%,位居全省第二。这些数据的另一层含义是:我市是国家一级火险区,全年纳入防火期。
历时8个月的特别防火期是一年中山火易发期。去冬今春,我市山火多发,频遭“烤”验。去年9月1日至今年5月4日,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87宗,受害森林面积820.58公顷,与上年度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仅今年清明节期间,全市接到39宗森林火警,呈井喷式爆发,而多宗山火则燃烧至高速路旁。
因
析
山火几系人为造成
“八山一水一分田”是我市的现实写照,也意味着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任。全市现有林地面积1825.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3.55%,位居全省第二。这些数据的另一层含义是:我市是国家一级火险区,全年纳入防火期。
历时8个月的特别防火期是一年中山火易发期。去冬今春,我市森林火灾多发。去年9月1日至今年5月4日,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87宗,受害森林面积820.58公顷,与上年度同期相比均有较大幅度上升。仅今年清明节期间,全市接到39宗森林火警,呈井喷式爆发,而多宗山火则燃烧至高速路旁。途经群众纷纷在社交软件上“播报”火情,图片上烈烈燃烧的林木映红了夜空,触目惊心。
今年8月在蕉岭召开的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现场会直指:这些数字迅速爬升的原因在于个别地方森林防火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处置不及时,山火隐患未能及时排除,致使许多本可以减少或避免的山火没有减少和避免。碰上了“史上最热清明节”等不可抗拒的天气因素左右,如同火上浇油。
上山祭祖引发山火占最大比重
“87宗森林火灾中,除2宗是高压线、变压器短路引起的外,其余97.7%的山火是人为原因造成的。” 全市森林防火现场会上披露的这一数据令人咋舌。再深入分析发现,引发山火原因中扫墓祭祖占37.9%,几乎是烧荒、烧田坎、痴呆弄火及其它原因(乱丢烟头、小孩玩火、烧黄蜂、违规炼山)的总和。
今年清明节期间山火“井喷式”增长与扫墓祭祖关系密切。3天时间39宗山火,令专业扑火队、基层林业干部、镇村干部、护林员疲于扑救。
据市森林公安统计,自去年9月以来,61人因涉嫌森林火灾案件被抓获。此外,受理查处行政案件38起,处理38人次,是近年来惩处人数最多的一年。
防火护林队伍力量薄弱
森林防火,一线基层防火护林队伍建设尤为关键。但是,防火队伍,尤其是基层防火队伍建设及隐患排查仍道阻且长。尽管全市县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的组建工作已于去年底全面完成,但当前森林消防仍需面对防火经费不足、设施装备落后,火源管控漏洞较大,镇一级专业、半专业队伍扑火能力较差等难题。
此外,与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密切相关的基层林业站队伍,正面临着边缘化趋势。体制改革后,乡镇林业站下放,带来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管理困难等难题,存在保护森林生态资源安全的隐患。“因体制下放原因,全市3人以下的基层林业站有20多个,个别镇甚至是单人单岗,林业资源保护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不少地方护林员年纪大、缺乏相应专业知识和责任心、管护山林的面积又大,根本忙不过来。”市林业部门负责人指出。
责任到位山火少 林相不高山火多
“上一年度特别防火期间呈现出一个特点,山林质量高、林相好,山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位的县,山火发生少甚至零山火,反之往往山火频发。”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他手里的统计表显示,从全年山火发生的地点分布来看五华、兴宁、梅县等地,三个县(市、区)发生的山火就占了全市山火总数的78.2%,而平远发生2宗,蕉岭全年无山火。
上述各地森林防火特点与数据反映情况基本呼应:五华、梅县山高山陡山林面积广,纯松林面积大,其中上山祭祖的传统观念尤为牢固;兴宁残次林多,芒草过多;平远蕉岭乡土树种多,纯松林多,山林防护责任落实到位。
范
典
平远:包山到户
村民都是“护林员”
平远的森林覆盖率为78.05%,继蕉岭之后,我市森林覆盖率次高县。当地山林随地势有南部与北部之分,南部以生态公益林为主,主要树种为阔叶林;而北部在镇村周边种植了以松木、杉木等针叶林树种,天干物燥时极易引燃。有趣的是,位于该县北部,以针叶林树种为主的上举、泗水两镇创造了近30年没有山火发生的历史。
“近7成是林权明晰到户的自留山和责任山。村民靠山吃山,防火意识和消防经验也非常强。” 平远防火办主任林申智道出其中因由。泗水镇林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刘顺灯介绍,全镇林地面积有17万亩,仅有7000多亩是集体山,其余近16万亩林地从80年代初就已细分到户,每户少则二十亩,多则上百亩。“我们有一种说法,你看见有山火而不去帮忙救火,下次你的山林着火了就没有人帮你救火了。这里有两种心态,一是互帮互助的邻里关系,一是大家的山林毗连,火情一旦发生容易彼此牵连。这也是不成文的村规民约。”
林权明晰后,村民不仅将林地包分到户,防火责任也一并自觉承担。泗水镇家家户户山林防护紧密相连,每个村的村民随时可集合成一支半专业化的扑火队伍。刘顺灯说,“有时发生小火后,村干部还未抵达现场就已经被村民自发组织扑灭了。” 而该县上一年度特别防火期内,发生的2宗山火均为高压线老化发热所导致。
该县林业部门数据显示,林权划分明晰的自留山和责任山占了全县林地面积的7成。如今,纳入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山林的补偿金额提高到了每亩20元/年,林农们的收益增幅30%以上。
蕉岭:“责、防、严、快”
全县5年零山火
蕉岭县林业工作者们又要忙开了。本周,全省林下经济现场会将在这里召开。当地林下经济蓬勃发展与良好的林业环境密不可分。蕉岭县的森林覆盖率达79.35%,全省第四、梅州第一。5年“零”山火发生的防火成绩不仅在全市树立了学习的标杆,更吸引了省林业部门的关注。“森林防火如果只靠林业部门和乡镇一级是做不好的,只有各级形成共识才能做好。”从当地林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表述中可窥探蕉岭县防火经验的一二。
与平远相似,蕉岭县林业生态结构并不协调,纯松林60多万亩,占林地的60%以上,防火性能比较差。“蕉岭县的森林防火在‘责、防、严、快’四个字上下足功夫”,县林业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此,该县从一把手到林业站长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同时,实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各镇以村组为单位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落实责任人,并实行包蹲点、包巡查、包宣传的“三包”职责,并在常年的防火工作中总结了火情要打早、打小、打了;灭火队伍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把握重点时段、严控重点地段、防控重点人群的经验。
题
破
山火事故追责再“发力”
将森林火灾纳入地方党政工作考核成绩
今年9月14日,酝酿已久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梅州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成为我市继颁布实施《梅州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后又一文件。《意见》正文仅750字,但一经出台,就被冠以关于森林防护工作的“史上最严厉”头衔。
将森林火灾受害率等纳入考核范围以及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意见》核心内容。“以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例,以前县长、镇长是森林火灾的第一责任人,现在调整为县委、镇委书记。”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解读道。此外,《意见》对县镇辖区内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划定了1‰(含1‰)的上线,同时指出因组织指挥扑救不力导致人员伤亡的,或“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对县、镇两级党政领导做出明确的处理规定。
这一文件印发后,各县(市、区)纷纷出台细化文件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从制度完善,到增加防火资金投入,增设宣传牌、增加巡访员、宣传员等工作随即立体式、地毯式展开。同时,各地都加快了防火林带建设,平远县的防火林带从90年代开始形成,至目前已开有约1000多公里的林区道路。蕉岭每年自筹资金推动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目前已构筑起900公里的生物防火林带网络,每年完成维修生物防火林带200至300公里。同时,该县对县城周围5万亩群山、风景名胜区和主要村庄周围实施林种树种改造,形成生物防火林带和针阔混交林的两道防火屏障,从根本上提高了林分的阻火和抗火能力。
梅县、兴宁、五华等地纷纷加快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梅县区计划从2015年开始,在5年内建成生物防火林带500公里。今年,该区投入243万元,在松口、雁洋、畲江、石坑等12镇开辟生物防火林带187公里。梅江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与三角镇镇政府、民宗局、安监局等部门正在展开合作,计划以泮坑公王庙为试点规划禁燃区,排除森林火灾隐患。
在各方努力下,今年步入9月的森林特别防火期以来,全市没有发生人为引发的森林火灾,取得近年同期最好成绩的一年。但防火警钟耳边长鸣。如上述负责人所言,森林防火工作作为系统工程,只有开始没有结束,既不是一项制度就能堵漏的,也不是强化某项工作就能杜绝的。森林“长治久安”需要从政府到民间重视与协同,方有保障,方能留住绿色财富。
示
警
加大山火案件查处力度
今年,我市森林公安干警以高压“严打”态势,加大案件的侦破力度,依法严惩山火肇事者,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安全。据统计,4月28日至5月31日,全市查处森林火灾案件14宗,刑事拘留等10宗10人,行政处罚4起4人。其中,丰顺2宗、五华3宗、梅县1宗、兴宁6宗、大埔2宗;10宗因上坟扫墓不慎引起森林火灾,另有3宗为点火炼山、在农田燃烧杂草、乱扔烟头导致。今年4月4日11时50分,兴宁市水口镇邹洞村发生森林火灾。次日上午11时15分左右及12时20分,兴宁市罗岗镇联兴村与红旗村相继发生森林火灾,经查,同为村民祭拜墓地不慎引起森林火灾,累计烧毁有林地面积1155.85亩。
尽管山火案件绝大多数因违法犯罪人员意识淡薄,过失引起,但其行为已构成了失火罪。各级森林公安查处各宗山火案件的同时,协调相关司法部门加大执法宣传力度。今年5月12日,兴宁市人民法院举办一场特殊的审理活动——在叶塘镇公开审理一宗失火烧山案件。肇事者王某超于今年2月8日,在叶塘镇长丰村其荒田里点火烧杂草引起森林火灾,此次山火过火面积93亩,其中有林地面积近35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约1.36万元。法庭判决被告人王某超犯失火罪判有期徒刑九个月,并赔偿相应损失。周边村民旁观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
来源:梅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