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广州外来工也可以申请公租房,哪些人能申请?

南方+ 记者 魏凯  2015-12-03 08:10

今年5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外来工在穗申请公租房政策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昨日,趁着离实施还有最后一个月的时间,市住建委和市来穗人员服务局开始向外来工大规模宣传该政策。按照计划,明年大约有600套公租房提供给外来工,租金为市场价7成。

谁能申请?两类人群

可以申请公租房的外来工包括两类:一是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二是高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具体准入条件包括7项内容,即来穗年限、社保缴费年限、就业登记年限、住房、收入和资产限额以及是否符合计生规定,是否有犯罪及治安违法记录等。具体要求可登录http://huadu.laho.gov.cn/zwgk/gzdt/201512/t20151202_402818.htm查询。

如何申请?向街道办申请

按照流程,市住房保障办公布房源情况后,符合条件的外来工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格,在规定时间内向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材料。

街道受理并初审后,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来穗、民政部门牵头,公安、人社、计生等部门配合审核资格。经审核、公示符合资格的,采取积分与摇号相结合的方式配租。

租金多少?约为市场价7成

根据文件规定,向外来工供应的公租房,按市公租房年度供应总量一定比例确定(10%左右,视需求和具体项目情况进行调整),20 16年预计会推出600套,具体房源将在推出前通过媒体公布。

租金方面,如果属于中低收入的外来工,则按同项目公租房租金标准(略低于同地段市场价)的70%计租;而属于高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外来工,按同项目公租房租金标准计租;如其收入和家庭在穗资产不高于户籍家庭住房保障规定的准入线,经本人申请,并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可按同项目公租房租金标准的70%计租。

租期多长?一般为3年

租赁合同有效期限一般为3年。租赁期内,承租人应继续履行居住证办理、就业登记、社会保险费等义务。租赁期满之日前6个月,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续租申请并接受续租资格审核。

在承租期间的退出情况主要有两种:一是自身情况变化而退出,即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住房,收入超出规定标准,不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等,须主动申报退出;二是违反公租房办法规定而强制退出,即出现转租、出借、空置、拖欠租金等违规情形,收回房屋,自公租房保障资格取消之日起不再受理该承租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住房保障申请,并依法追究责任。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 邓红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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