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 记者 杨亮 2015-12-02 10:32
珠海一名男子酒后无证开车送朋友,不料遭遇车祸致对方身亡,经由法院调解,男子需赔偿死者家属60万元。
据金湾法院介绍,死者是一名90后女子,2015年2月5日1时10分许,男子蔡某驾驶刘某所有的一台小型轿车搭载死者杨某婷沿机场路南往北方向行驶至S272线201公里路段时,车辆失控冲出道路后碰撞路边树木,造成车辆损坏,杨某婷当场死亡,司机蔡某受伤。
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金湾大队认定,蔡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杨某婷不承担事故责任。
据了解,死者老家四川,父亲(59岁)已是癌症晚期患者,得知女儿遭遇车祸的噩耗,家属们近日将司机蔡某告上法庭,称蔡某违法无证酒后驾驶不当致女儿死亡,给其家庭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严重的精神创伤,应赔偿88万余元。
借车给蔡某驾驶的刘某也被家属一并起诉至法院。死者家属称,刘某是小型轿车的所有人,明知蔡某无驾驶证且饮酒却仍将车辆交予被告蔡某驾驶,对事故的发生有重大过错,应与司机蔡某对原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司机蔡某同意向死者家属赔偿人民币60万,约定在今年12月17日前分期支付完所有款项。
法院表示,除了经济赔偿,司机蔡某也因交通肇事罪被刑事立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为了儿子的事情奔波筹款(调解当天就支付了30万),二原告也专门从四川过来参与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