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小学校长将按职级发工资

南方+ 记者 林群贤  2015-11-19 08:01

校长职级制明年9月起正式实施,目前已可申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林群贤)记者18日从珠海市教育局获悉,根据近日出台的《珠海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首次评审实施方案》,校长将被分为四级十档,按职级发放工资,结束此前校长按技术职称分配收入的局面。

据了解,本月15日起,珠海的中小学校长就可开始申报校长职级。而从明年9月1日起,校长职级制将在全市施行。

校长职级设四级十档

此次校长职级制范围包括全市公办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市卫校、技校和体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校级领导。

目前,市教育局已经成立了珠海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首次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全市特级、一级校长及市属学校(含市卫校、技校和体校)校长职级的评审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应成立中小学校长职级制首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区属学校二、三级校长职级的评审和特级、一级校长职级的初审工作(横琴新区、万山区学校的校长职级评审工作由香洲区负责)。

据介绍,校长职级共设置四级十档。全市首次评选校长职级制的职数为:特级校长不超过3名,一级校长不超过12名,二级校长、三级校长职数名额不限。距离退休时间不足一年、评上特级或一级校长职级的校级领导不占职数。

记者了解到,小学校级领导最低档次确定为三级三档,普通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校级领导最低档次确定为三级二档。公开选拔校级领导的起始职级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首次校长职级制评选申报时间为11月15日至30日,评审时间为12月1日至30日,2016年1月公布评审结果,明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自首次评审后,校长职级评审一般每三年评审一次。

鼓励民办学校实行职级制

实行校长职级制后,校长们的收入将会发生变化吗?市教育局表示,实行校长职级制之后,将实施校长绩效工资。校长绩效工资总量按教师绩效工资平均数1.1倍至1.5倍计发,具体执行标准将另行制订。校长绩效工资分配由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考核,按其职级标准核发。实行校长绩效工资后,校长不再参与所属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

目前珠海校长实行的是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评级,同时,许多校长本身又有如“高级教师”之类的技术职称,因为技术职称工资一般高于管理岗位,所以目前珠海校长基本按照与老师一致的技术职称岗位享受待遇。

一位中学校长告诉记者,如果校长和教师职称相同,事实上校长待遇还不如可领津贴的普通老师。“新制度可以激活校长的积极性,体现校长的劳动价值。其次,校长职级制将给校长定级,校长的价值将体现在自身能力上,而不是必须依托某某名校,这将对未来推行教育均衡化意义重大”。

今年9月,珠海在市直属学校试行了校长职级制。市教育局局长钟以俊此前表示,此举既不把校长等同于一个技术岗位,也不等同于行政管理岗位,而是打造出一个符合校长成长和发展规律的专业化平台。

此外,教育部门也表示,鼓励民办学校实行校长职级制。民办学校实行校长职级制时,将按公办学校方法执行。所需经费由学校举办者承担。


校长职级共设置四级十档:从高到低依次为特级校长,一级校长(一级一档、一级二档、一级三档),二级校长(二级一档、二级二档、二级三档),三级校长(三级一档、三级二档、三级三档)。特级校长所占比例不超过全市校级领导总数的2%,一级校长所占比例不超过全市校级领导总数的5%。


编辑 胡净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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