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公布131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广东3起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5-11-12 12:06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1月12日发布每月通报,公布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31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这已经是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开通“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以来,第五次发布监督信息。本次通报中涉及广东省的有3起问题,分别发生于饶平县高堂镇、高州市平山镇和台山市冲蒌镇。

侵吞专项资金和救济金,村支书受留党察看处分

饶平县高堂镇西林村党支部书记许标和侵吞专项资金和救济资金问题。县农业局拨款1万元作为高塘镇西林村“氨化牛”及挖建“氨化池”项目经费,许标和侵吞2100元;镇民政办拨给西林村春节特困户救济慰问金7000元,许标和侵吞3600元。许标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帮人申请指标收取好处费,村干部被党内警告

高州市平山镇乐泗村村委会违纪问题。该村村委会副主任韦玄胜利用职务便利帮助该村群众申领了当年的泥房户改造扶持指标,收取好处费3000元。该村妇女主任葛玉英利用职务便利帮助该村群众申领了当年的泥房户改造扶持指标,收取好处费2100元。韦玄胜、葛玉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挪用公款1.4419万,村委会出纳被党内警告

3.台山市冲蒌镇西海村村委会民兵营长、出纳伍志明挪用公款问题。伍志明接手村委会出纳工作后,以个人名义开设两个账户来管理村委会大部分集体资金,分别存入88.7412万元、96.2345万元集体资金,并于2015年1至3月挪用1.4419万元,3月12日归还。伍志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 葛政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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