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美图书馆原馆长二次受审,重新鉴定涉案书画真伪

南方+ 作者 刘冠南 梁文悦  2015-11-03 22:35

11月3日,被告人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原馆长萧元贪污、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一案在广州中院第二次公开开庭。此次庭审主要内容有两部分,一是公诉机关补充提交了涉案字画的鉴定意见,并由四位专家证人出庭作证;二是追加起诉萧元犯有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重新对涉案作品进行鉴定

7月21日首次开庭审理中,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萧元利用担任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馆长的职务便利,利用其事先配备的图书馆藏画库的全套钥匙开门进入画库,以自己事先临摹好的赝品掉包馆藏的张大千、齐白石等书画家的143幅书画作品,窃为己有。后萧元陆续将其中125幅书画作品委托拍卖公司拍卖,成交价总计3400多万元。余下18幅未卖出的书画作品被侦查机关扣押,经鉴定估价约为人民币7600多万元。

上次庭审,被告人萧元及其辩护人均当庭提出对涉案书画作品朱耷的《湖石双鸟》真伪及其估价有异议,并提出由国家文物部门重新鉴定的申请。当时检方出示的证据显示,这幅画曾分别经过广东省文物站和广东省文物鉴定委员会的两次鉴定,第一次鉴定时被鉴定为假画,但第二次鉴定为真品。

国家文物部门认为广东文物鉴定委员会复鉴意见是最终意见,认为没有由国家文化总局再重新鉴定的必要。而广东省文物鉴定委员会根据当时的证据给出了“真迹”的鉴定意见,但没有鉴定人签名,依照最高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应当补正后重新质证。

广州中院刑二庭审理此案的合议庭经过合议,决定由第三方鉴定机构国家文物部门重新鉴定,并要求相关鉴定人在第二次庭审时当庭出庭作证。

庭审时,控辩双方及诉讼代理人均对鉴定意见进行了质证,四名鉴定人依次出庭作证,接受了控辩双方的质询。萧元及其辩护人仍然质疑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认为前后鉴定意见存在不同之处,要求法院再次进行复核,并要求对涉案画作进行重新的价格评估。

非法持有枪支达5支,子弹270发

在审理被告人萧元贪污罪一案过程中,合议庭发现被告人萧元在此案中有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其涉案非法持有枪支达5支,子弹270发,原在海珠法院立案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经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协商,决定将贪污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两案并案由广州中院合并审理。

被告人萧元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有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的事实没有异议,当庭称只是基于个人爱好而收藏。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萧元自称不应走上犯罪道路,愧对家人和单位。

广美协助追索涉案藏品

11月3日,萧元被控贪污、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一案二次开庭,社会广泛关注。广州美术学院通过本报独家发声,表示国家文物局已于8月3日发文,禁止涉案藏品出境、拍卖流通。学校首期投入1100万元,专项用于藏品管理工作,并同期提升美术馆的安保等硬件建设。

广州美术学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案发以来,学校迅速组织专门工作组,全力配合公安、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办理案件,协调公安机关将扣押的18件珍贵藏品归还学校。该部分藏品经广东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价值约7000余万元。

此外,广州美术学院还积极争取文物主管部门支持,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全力追索涉案藏品。

上述负责人表示,案发以来,学校深刻吸取教训,积极推动全校藏品的规范管理工作。除了理顺完善美术馆和全校藏品管理体制机制、修订完善藏品管理制度外,学校首期还投入1100万元,专项用于藏品的进一步鉴定、分类、定级、研究、出版、展览等工作,并同期提升美术馆的安保、消防、库房、展览等硬件建设,保障全校藏品的后续管理和应用。

广州美术学院强调,学校将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坚持不懈追索涉案藏品,并呼吁持有涉案藏品人士体谅全校师生迫切期待的心情,充分释放善意,促成这批藏品的尽早回归,使其在艺术人才培养和服务文化事业中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记者/刘冠南 梁文悦 通讯员/王炎彪)

编辑 丁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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