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男子黄某醉酒驾驶摩托车被查获。经检测,黄某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479mg(相当于40瓶啤酒的量)。这是珠海交警查处醉驾以来的最高纪录。昨日上午,男子在斗门区法院受审,法院判处黄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处罚金二千元。
斗门区的黄某是名水泥工人,2015年7月27日,黄某约哥哥一起吃饭,当天15时许,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黄某在北澳市场买了两瓶洋酒和三瓶啤酒后就驾驶摩托车前往其哥哥宿舍。吃饭喝酒后,黄某的哥哥休息了,而黄某继续喝酒,共喝了一斤白兰地和两瓶啤酒。
18时许,当黄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斗门区井岸镇中兴路桥北二路时被民警查获,测试酒精含量为479m g/100ml,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358 .76mg /100ml。
事发后当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黄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经济特区外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的行为,处以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十五日。2015年8月12日,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黄某醉酒驾驶的行为处以其五年内不得再申请机动车驾驶。
2015年9月17日,斗门区检察院以黄某犯危险驾驶罪向斗门区法院提起公诉,2015年10月29日,斗门法院以远程视频开庭方式公开审理此案。斗门法院判处黄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