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国企老总挪用公款3500万,夜夜笙歌无人敢管

南方新闻客户端 张钊

林某全是广东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广水建公司”)的原董事长,这名国企掌门人挪用了公款3500万元,去年底在广州中院被判处挪用公款罪的顶格量刑———无期徒刑。广州市检察院昨日发文分析,案件表面上是挪用3500万国有资金,但由于林某全在公司内打造“独立王国”,使得国企变“私企”,相关损失难以估量。

(漫画来源:互联网)

挪用公款3500万被判无期

从2002年6月至2004年4月,林某全担任国企中国华水水电开发总公司(下称“华水公司”)的副总经理,由该公司委派至参股企业广水建公司担任董事长和法人代表,负责广水建公司的重大资金使用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工作。

2003年6月,林某全以表弟媳吴某的名义入股2000万元到广州市力冠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力冠公司”),占力冠公司25%的股份。一个月后,广水建公司以增资扩股的形式引入力冠公司作为公司股东,按照协议,力冠公司须分两次注资共3500万元到广水建公司,并占有广水建公司58.3%的股份,成为该公司的大股东。

在增资扩股过程中,林某全利用其职务便利,个人决定分两次挪用广水建公司的资金给力冠公司使用,谋取个人利益,共计3500万元。

2013年,萝岗区检察院对林某全涉嫌挪用公款进行立案侦查。2014年12月,广州中院以林某全犯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个处罚是挪用公款罪的顶格量刑。

将国企打造成“独立王国”

据广州市检察院披露,林某全不但在挪用公款时流露出说一不二的“霸气”,在公司其他事务上也是独断专行,公司班子根本不敢持有异议。

这一切是林某全多年的“耕耘成果”,他安排亲属到关键部门任职,例如财务部门的财务经理林某、出纳林某璇都是林某全的直系亲属,出纳林某璇更是完全不具财务知识,被林某全直接将她从某宾馆前台聘往广水建公司任出纳。又如林某全的表弟林某光,原是一家电子公司的技术员,也被直接聘为广水建公司的办公室主任。

另一方面,林某全对于公司内部敢于质疑他、甚至不按他命令行事的人则是大举报复,即使是公司的二把手、公司总经理也不例外。广水建公司的总经理段某在和林某全合作之初,认为公司的日常经营应当由总经理负责,对林某全的独断专行相当不满,也曾拒绝事事依照林某全的要求行事。林某全对此大为恼火,先后多次对段某进行口头威胁,之后更通过社会人员给段某打电话,威胁段某的人身安全,让段某“识趣点”。因忧于自身的安全,段某不得不在公司事务上完全听命于林某全,甚至配合林某全在挪用公款时违规在支付审批单上签名。

一手任人唯亲,一手打击异见者,林某全建立了一个“独立王国”,公司内部无人敢对其监督。

挪用公款简单粗暴,连造假合同都省了

广水建公司本有一套完整且科学的财物支付制度,然后在林某全那里,这些制度都成了摆设。林某全挪用公款的手法十分直接,甚至可以说简单粗暴:他根据自己的资金需要,直接电话通知出纳,将款项划到相应公司的账户,连造假相关业务合同都省了。

划钱之后,林某全再安排公司出纳制作支付证明单,由其安排公司总经理、会计在上面签名,以此作为付款依据存底。另外,公司的“三会”制度也形同虚设。对林某全长时间挪用公款的行为,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竟然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

在生活作风上,林某全也比较糜烂。据其自己供述,在10多年的国企领导岗位上,他夜夜笙歌,流连于各大夜总会和桑拿洗浴场所,一个月花掉几万元用于吃喝玩乐是常有的事。为了维持其腐败奢靡的生活,依仗其在公司内的绝对权威,林某全通过所谓的增资扩股计划,挪用公司资金到自己控制的企业,再由自己控制的企业入股广水建公司,从而达到“空手套白狼”的目的。

就这样,通过资金大挪移的手法,林某全不花一分钱,就将国企变为私人控制的企业。广州市检察院分析,案件表面上是3500万元国有资金被挪用,但实质上给国家造成的损失远不止于此,广水建的相关固定资产和业务、资源从此由公变私,相关损失难以估量,具体民事追偿过程也将十分复杂和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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