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新闻客户端 卓小畴
薛卫机的贪腐“亲友圈” 制图:赵婵娟
一宗持续12年之久的贪腐案件,一经揭开便引起舆论哗然。2014年7月,清远市清新区纪委纪检监察室根据群众举报和在工作中发现,清新区教育局局长薛卫机存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及涉嫌受贿的问题。经领导批示,清新区纪委纪检监察室抽调办案力量组成专案组,对薛卫机的问题进行初步核查。初查期间,专案组发现薛卫机及其妻子名下有多卡商铺及多套住房,购置款项来历不明,价值远远超出薛卫机夫妇的合法收入。
专项组遂针对其购置物业的款项来源深入调查,发现购房购铺款均来自于与其有密切联系的其姐夫刘某强及学校饭堂承包商谭某荣两人及亲属的银行账户,涉及金额近300万元。专案组由此推断,薛卫机有重大的受贿嫌疑,并将情况向市、区两级纪委领导汇报。
2014年8月初,经报清远市纪委及清新区委领导同意,清新区纪委决定对薛卫机涉嫌严重违纪问题予以立案调查,并对其采取“两规”措施配合调查。
经调查证实,薛卫机在担任太和中学校长至清新区教育局局长职务期间,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力,收受贿赂189.7万元。其违纪行为涉及学生教辅材料供应、教育设备采购、相关学校饭堂承包、相关学校基本维修工程、乡镇学校教育创强零星工程、校服供应、学生保险购买等方面。
目前,薛卫机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持续12年的贪腐为何迟迟才被发现?其中谜团,有待办案人员一一揭开。
1、持续受贿12年 作案初期,金额少则几百元,多不过万元
1969年出生的薛卫机是清新区山塘镇人。1989年7月,薛卫机的工作起步于当时的清新县石马镇,在该镇河洞中学担任教师。在此后25年的职业生涯中,薛卫机一直在教育系统任职,算得上是教育系统的“老兵”。
贪腐是从担任学校“一把手”时开始的。据办案人员介绍,薛卫机从2002年担任太和中学校长开始到案发前,都存在受贿等违纪行为,作案时间持续12年之久。“作案初期,薛卫机受贿金额并不大,少则几百元,多不过万元左右,利用的职权也只是发包学校的零星维修工程,如不锈钢门窗、防盗网的维修等。”
据薛卫机向纪委交待,2002年其担任太和中学校长期间,利用其权利将学校一个小工程给了一个承包商,工程完工后,承包商给了他3000元“茶水费”,这是他的第一笔受贿款。
初尝权力带来的“甜头”后,薛卫机的贪欲一发不可收拾。随着职务的升迁,其权力越来越大,管理层面越来越广,受贿渠道越来越多,涉及金额也越来越大。从区、镇的教育创强工程到相关学校饭堂承包、学生教辅材料供应、教学设备采购、购买保险、校服采购等方方面面,都存在受贿等违纪行为。而且,受贿金额越来越大,每次从几千、几万到几十万不等。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办案人员在薛卫机的家中发现大量金条、名表、烟、酒、茶叶等礼品。据纪委办案人员介绍,薛卫机家专门有一间杂物房,房内放有用铁管制成的货架,上面放满了收受的烟、酒、茶叶等物品。此外,薛卫机还用赃款去香港购买金条。
在薛卫机家中油烟机的隔层内、货架的铁管内、书房暗格内、不起眼的茶几抽屉内,办案人员找到了16条金条(约2000克)、4块名表,此外,还在墙壁挂画的内侧找到银行卡,内存有大量现金。
2、早在4年前便收到举报 把受贿所得存放在他人名下逃避调查
薛卫机担任领导岗位的12年,也是其违纪的12年。而早在2010年10月,薛卫机担任区教育局局长开始,市、区相关部门便已不断收到举报信件,反映其贪污受贿等违纪问题。
办案人员认为,薛卫机的违纪行为贯穿于整个职务升迁过程中,之所以长期违纪不被发现,并能得到升迁,其违纪手段高明、隐蔽是一大原因。
“薛卫机是个谨慎的人,他对违纪行为有比较深刻的认识,从一开始就为自己违纪行为将来被查处做好了应对措施。”办案人员透露,薛卫机惯用的主要手法,便是把自己受贿所得以存款或物业方式存放在他人名下,从而达到逃避调查的目的。
例如,薛卫机在担任县职中校长、一中校长、副局长期间,其违纪款项中约有100万元存放在其姐夫刘某强的银行账户中。后来,为进一步转移赃款,在2009年,薛卫机用该款以其姐姐薛某名义买下两间商铺。2年后,薛卫机的违纪行为没被发现,才将商铺转移回其本人名下。
针对长期的“固定关系大户”,如饭堂承包商谭某荣,经营不锈钢、防盗网的商人薛某生,教辅材料供应商丁某华及其姐夫刘某强等人行贿的大额款项,薛卫机均授意他们以行贿人个人名义开设银行账户存放,从而达到藏匿赃款、逃避调查的目的。薛卫机则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时使用赃款。
3、受贿对象均为亲戚好友 利用职权染指学校饭堂承包、教辅材料供应、维修工程等领域
据纪委调查,向薛卫机行贿的有数十人之多,但主要集中在4个人,分别是其姐夫刘某强、好友谭某荣、同乡兼好友薛某生、好友丁某华,均为其亲戚或好友。薛卫机利用手中职权,将不需要招标的教育工程或教辅供应、饭堂承包等独家经营权指定给“亲友们”,亲友们则“投桃报李”,向薛卫机行贿。该4人构成了薛卫机的贪腐“亲友圈”。
2010年,薛卫机接受其姐夫刘某强赠送的银行存折。在此后的1年间,作为学校零星工程承建商的刘某强分多次存入该存折25万元作为贿赂款。薛卫机则利用担任职校校长和县教育局局长等职务之便,帮助刘某强顺利承建辖区内多宗不需招投标的相关学校维修工程。
2008年至2012年间,薛卫机在担任教育局副局长兼县一中校长、教育局局长期间,还利用职位之便,帮助好友谭某荣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承包辖区内相关学校的学生饭堂经营权,从中收受贿赂65万元。此外,谭某荣和刘某强还打着薛卫机的旗号,利用薛卫机的影响力,合作承包相关学校的零星工程。
薛某生是薛卫机的同乡兼好友。2009年至2014年间,薛卫机在担任太和中学校长至教育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使薛某生承建辖区内多宗不需招投标的相关学校水电及不锈钢门窗、防盗网等安装、维修工程,从中受贿81万元。同时,还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好友丁某华在清新区教辅材料的营销中取得垄断地位,成为教育局教辅材料的长期供应商,从中牟利。
纪委查明,除收受现金贿赂外,薛卫机贪腐“亲友圈”向薛卫机行贿的另一个主要方式是在薛卫机购买房产过程中出资。2009年起,薛卫机夫妇在清新区购置了两套房产、两个车位,在清城区购置了1卡铺位,市值共约310万元,数额巨大,远超薛卫机及其妻子合法收入支付能力。后经查明,在购买以上不动产过程中,上述“亲友圈”中的谭某荣名下账户为薛卫机夫妇出资。
4、迫于反腐压力,曾两收两还行贿款项 被查处前曾将受贿款交回贿赂方保管
办案人员称,薛卫机不仅有稳定的攻守同盟,其本人还是一个警惕性非常高、反侦察能力非常强的人。案发前,薛卫机收到要被查处的“风声”,迅速把其收受刘某强、谭某荣和薛某生3人并以此3人名义开设银行卡保管的受贿款,分别交回3人保管,以期达到躲避调查、隐瞒违纪事实的目的。
对教辅材料供应商丁某华的行贿款项,薛卫机还“两收、两还”。
办案人员介绍,2010年,薛卫机升任教育局局长后,书商丁某华向薛卫机一笔行贿30万元。由于当时相关部门正在查处教育局教育股长何某收受其他书商回扣的违法行为,薛卫机不敢收,把行贿款退回给丁某华。到2011年上半年,丁某华又给薛卫机一笔行贿30万元,薛卫机先收下了其中10万元现金,然后吩咐丁某华把剩下的20万元以丁某华名义存入银行账户后,把银行卡及密码交由薛卫机使用。
2012年,由于全省开展“三打”行动,其中一项是打击商业贿赂。当时,有很多关于薛卫机的举报。薛卫机担心自己的违纪行为暴露,把存有20万元赃款的银行卡退还给了丁某华。
由于该案违纪时间长、人员多、金额大、涉及面广、作案手段隐蔽性强,加上行贿人、受贿人间利益关系稳定,案前已做好攻守同盟,加大了案件的查处难度。但“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猎人”,正是由于薛卫机在案发前为逃避调查所设置的种种障碍,为案件查处工作留下了大量书证、物证。
案发后,办案人员还在薛卫机的钱包里发现5张“护身符”,其脖子上也戴着一块大大的观音玉石佩件。在其家中卧室,常年摆放着一个香炉,香火不断。尽管如此,薛卫机还是没能逃离群众的监督。
2014年8月1日,清新区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和初查结果,对薛卫机进行立案调查,并于当月移送检察机关处理。目前,薛卫机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清新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薛卫机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启示录
完善决策监督问责制防止“一把手”说了算
纵观薛卫机案,理想信念不牢、教育领域权力过大、监督不到位,是案发的主要原因。办案人员调查发现,在薛卫机担任太和中学校长后,受到了社会物欲等不良思想影响,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在头脑中逐渐占据上风,把党组织的教育和规章制度抛至脑后。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薛卫机家中存放了大量金条、名表、烟、酒、茶叶等礼品。由此可见,薛卫机身上已经了无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信仰和人生追求了,已经彻彻底底成为物质享受的奴隶。
教育系统由于其管理范围大、覆盖面广,得不到有效的制约、监督,形成了方方面面的权力寻租空间。尤其是与教育相关工程及设备的发包、管理、款项支付,教辅材料的使用,相关学校饭堂的发包,人员的调动、提拔任用等方方面面。权力大、面广,就很容易滋生腐败。本案中,薛卫机在任职期间,也恰好利用这一点,大肆收受相关人员的贿赂、礼金。
教育系统内部监督机制不到位,多数事项的决定权掌握在教育局局长、校长手里,对“一把手”的监督只流于形式。而且,由于薛卫机工作作风霸道,单位副职对某些重大决策的话语权有限,对其无从监督,导致没有形成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再加上其作案手段相对隐蔽等原因,因此,薛卫机在担任太和中学校长至教育局局长的12年期间,多次进行受贿而没有被发现。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薛卫机受贿案深刻警示我们,除了要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外,更要正确处理好教育系统行使权力和接受必要监督的关系,实现教育系统内部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防止权力过分集中。重点要完善针对班子成员之间的决策监督问责制,有效防止“一把手”说了算的作风。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真正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
薛卫机受贿案还警示我们,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最大限度消除权力寻租空间,在制度上形成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将权力放在阳光下运行。针对容易产生腐败的各个环节的业务公开作业,不仅在学校、教育系统公开,而且在全社会公开。特别是针对基建、设备采购等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对承接业务的商人个人基本信息、公司基本信息进行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采写:清远日报记者 卓小畴